安徽升級食物平安舉報獎勵政策

  安徽省辦公廳日前出台了《安徽省食物平安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舉報食物平安違法行為最高可獲30萬元獎勵,食物生產經營企業內部舉報人獎勵標准加倍。該《辦法》將於2026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无效期5年,2012年出台的暫行辦法同步廢止。此次修訂后的《辦法》明確,其適用范圍覆蓋本省各級食物平安有關部門受理的、屬於職責范圍內的食物平安違法行為舉報,需經查証屬實且結案后,方可給予舉報人獎金獎勵。此中,食物平安有關部門涵蓋各級市場監管、農業農村、教育、衛生健康、、平易近政、林業、糧食和儲備、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城市办理、郵政、海關等13個部門,實現食物全鏈條監管環節全覆蓋。《辦法》界定,食物平安違法行為舉報指任何組織或個人通過互聯網、書信、電話、傳实等形式,接到舉報的部門需及時登記受理,對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舉報,須按規定移交有權處理部門並奉告舉報人。同時明確舉報人可選擇實名或匿名舉報:實名舉報需供给实實身份証明和无效聯系体例,匿名舉報則需供给可辨別身份的消息及无效聯系体例,確保獎勵發放精准可逃溯。正在獎勵范圍方面,《辦法》明確將10類食物平安違法行為納入獎勵范疇,特別新增“校園餐”“養老餐”等沉點場所違法行為,以及不法進出口食物等新型違法景象。值得關注的是,《辦法》細化了不予獎勵景象,明確國家機關工做人員、具有監督義務人員的舉報,以及操纵舉報牟取不正當好处等六種情況不納入獎勵范圍,確保獎勵政策精准落地。獎勵標准的大幅提拔成為本次政策修訂的焦点亮點。根據《辦法》,舉報違法行為經查處后,罰沒款入庫金額超5000元即可獲獎勵:罰沒款正在5000元至1萬元之間的獎勵500元,1萬元以上的按罰沒款金額的5%獎勵﹔若違法行為人被逃查刑事責任,最高可按罰金金額的5%獎勵,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的將給予30萬元封頂獎勵。為強化內部監督,《辦法》特別規定,內部人員及相關知恋人舉報的,獎勵標准按通俗舉報兩倍執行,單次獎勵上限仍為30萬元。食物平安有關部門正在案件結案后15個工做日內奉告舉報人獎勵權利,舉報人需正在30個工做日內提交申請,審核通過后將按國庫集中领取轨制發放獎勵。為保障舉報人權益,《辦法》強調嚴格保密舉報消息,對泄露消息、通風報信等行為將依法逃責,被舉報人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也將承擔相應法令責任。公眾可通過各級食物平安有關部門发布的電話、傳实、郵箱、通信地址等渠道實名或匿名舉報,匿名舉報需供给可辨別身份的消息及无效聯系体例。對獎勵金額有異議的,舉報人可正在收到獎勵決定奉告之日起10個工做日內申請復核。(記者 王峰)人平易近日報社概況關於人平易近網報社聘请聘请英才廣告服務合做加盟供稿服務數據服務網坐聲明網坐律師消息保護聯系我們人 平易近 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版 權 所 有 ,未 經 書 面 授 權 禁 止 使 用?。